参选表格参选作品信息 |
参选作品名称 | |
作 者 | | 作品类别 | |
参选作品创作日期 | | 著作权人 | |
参选作品简介 | |
参加者个人信息 |
姓 名 | | 性 别 | |
国 籍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职 业 | |
毕业院校 | | 高学历 | |
身份证明文件名称 | |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
移动报名电话号码 | | 办公报名电话号码 | |
传真号码 | | 电子邮件 | |
通讯地址 | |
参加机构信息(仅供作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参加者填写) |
参加机构名称 |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 联系报名电话 | |
参加者权利类型 | 原创著作权人 □ 原创单位著作权人 □ 受让著作权人 □ |
参加者签名 | |
参加机构盖章 |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参选作品著作权承诺函为参加《唱响狼牙山——征集评选活动》(以下简称“ 征集评选活动”),本人或本人所代表的组织(以下简称“承诺人”)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征集评选活动启事及征集评选办法的前提下,向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承诺如下:
第一条 承诺人保证,作为提交至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的参选作品的原大专中专合并创著作权人,或者因组织进行作品创作并承担责任的原创单位著作权人,或者是以委托创作、转让等方式成为作品的受让著作权人,承诺人对将参选作品提交征集评选活动拥有充分权利。
第二条 承诺人保证按照征集评选活动的要求填写作品的有关信息,并向征集评选活动组委广东技校招生会出示自身对参选作品具有充分、合法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承诺人自将参选作品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同时同意本次活动主办方可以将其报送的作品以高平技校改编、编配、演唱、展览、结集成册、拍摄MV等适当的形式进行再创作,以及通过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传播。
第四条 承诺人保证:(1)承诺人为申请参加征集评选活动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2)参选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材料,也未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3)因承诺人原因造成选送作品存在著作权纠纷而影响征集评选活动进行的,同意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采取撤换作品等必要措施,并保证由本承诺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承诺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以做出解释。参选作品标题 (请正楷填写):
承诺人法定全称(请正楷填写):
联系地址 (请正楷填写):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如有适用):
签署日期 (请正楷填写):
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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